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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两违办:坍塌房屋系违建
今日,新京报记者从福州“两违”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两违办)相关负责人处获悉,自1998年起,福州市没有审批过一起民房批建,所有在1998年后建设的房屋都属于违建。
“审批部门也是有责任的,从1998年到现在过去20年了,孩子要长大娶老婆都要住房子,但是审批一直不到位。”该两违办负责人称,为了解决民居违建的问题,现在实行“拉网式”排查,“我们组织全省所有民房,在建的,历史建设的,搜索后全部登记在案,一个个的进行排查,并登记在档案中,如果是危房就要拆除或改造。”
但对于此次坍塌房屋是否属于旧房改造的范畴,该负责人表示,该房屋属于工厂改成民用住宅,住户较多,不属于旧房改造的范畴。
当地居民称住户多外地人 房租便宜
附近居民告诉新京报记者,倒塌的民房由工厂厂房改建而成,大约四五层。对此,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农村独栋式、并联式或联排式自建住宅不得超过三层,而事发倒塌房屋则超过了这一标准。
“这个房屋上面有层铁皮,大概四五层的样子,坍塌房屋对面还有一个六七层的小楼。”目击者庄先生称,叶厦村工业区的民房大部分租给了外地人,房租也较便宜,每月租金大约在四五百块左右,“这边在进行棚户区改造,房屋倒塌的周边已经拆了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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