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细则》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答:推进乡村建设合法有序开展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17〕11号),我区制订了《广州市白云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辖内乡村非公寓式村民住宅和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形成全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保障农村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便民利民。 2、《实施细则》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我区江高、人和、太和、钟落潭镇村庄规划确定的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村民个人建设非公寓式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用房建设的规划许可及监管。 3、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用房建设管理机构? 答:区国土规划局负责辖区内村民个人非公寓式住宅建设、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用房建设的规划许可证审批、规划核实等工作。 镇政府负责辖区内村民个人非公寓式住宅建设、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用房建设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的初审;审核村民申报的“一户一宅”情况;查处违反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的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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