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塘回族乡村(居)民建房施工协议书 建房户姓名: 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议人 工头:瓦工 木工 钢筋工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强项目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职责,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施工协议: 一、工程概况 J、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 工程结构 4、层 次 5、建筑面积 6、承包形式 7.承包范围 二、承包费用标准、付款时间和质量标准 1、承包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下:瓦工 元/m2,木工___ 元/m2,钢筋工 元/T(含机械脚手费),其它___元;合计人民币 元。 2、付款时间:基础完工付 %,主体完成付 %,竣工验收合格付 %,除留5%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余款。 3、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三、开竣工日期: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四、 双方职责 甲方: 1、按建设办规划提供施工图纸两份。 2、确保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3、会同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及质安要求交底。 4、及时供应各类合格的建筑材料,并提供水泥、钢材等质保书。对承重结构必须提供钢材复检报告单,对砼提供试压报告。 5、按时与承包人结清帐目,支付报酬。 乙方: 1、负责施工人员的组织落实、施工安排、工资报酬标准的制定和发放。 2、按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编制好工程施工计划及材料供应计划。 3、贯彻落实好“以防为主,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方针。在施工过程中坚持正常使用“三件室”(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做到安全防护规范化, 4、坚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验收制度,每道工序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通知验收的视为不合格处理。 5、在施工中必须做到精打细算,坚持活完脚下清,严禁偷工浪料,偷窃材料料,一经发现甲方按材料价款在乙方承包工资中扣除,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的材料仍有乙方自负。 6、凡参与乙方施工的技工、状工、临时用工,队组施工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费。 7、自觉接受乡建设办,建管站的监督和管理, 五、其它有关事宜 1、凡停电、停水、下雨、下雪、冻冰时,工期顺延。 2、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施工协议经法律服务所见证后生效,见证费由甲方付给。 4、凡出现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建管站、法律服务所等有关部门负责调处,对调处不服的,当事人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解决。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瓦工: 木工: 钢筋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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