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村民自建住宅建造技术指南
本帖最后由 banzhu 于 2019-1-26 23:54 编辑浙江省农村村民自建住宅建造技术指南(试行)1.0.1 为指导浙江省农村村民自建住宅的建造,增强抵御台风、洪涝、地震、冰雪及其次生灾害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技术指南。1.0.2 本指南适用于浙江省内三层及三层以下不设地下室的农村村民自建住宅的建造。1.0.3 农村村民自建住宅建造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综合考虑地质状况、周边环境、材料性能、施工技术及当地经验等因素,确保住宅结构安全,兼顾历史风貌和文化。1.0.4 鼓励浙江省农村住宅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1.0.5 浙江省农村村民自建住房的建造应符合国家及浙江省现行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规定。
目 录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44材料 54.1 一般规定 54.2 砌体 54.3 混凝土和钢材 74.4 木材 75 地基基础 95.1 一般规定 95.2 构造与施工 96砌体结构 116.1一般规定 116.2构造 126.3 施工 167 钢筋混凝土结构 197.1一般规定 197.2 构造 207.3 施工 228木、石、土结构 268.1一般规定 268.2木结构 268.3石结构 338.4生土结构 349 电气与给排水 389.1 电气 389.2 给排水 4110施工安全 4411 质量检查 4711.1 一般规定 4711.2 具体要求 4712使用、维护、修缮 50
2017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2018年5月,省政府令367号《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步制定下发《浙江省农村村民自建住宅建造技术指南》《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浙江省村镇居住房屋抗震设计技术导则》等,指导各地健全农房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切实落实农房建设管理责任,实现农房科学安全建设和规范有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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